安康100网用户行为规范及管理条例(总版规)
为维护安康100网的秩序,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现对本网站用户信息及常规操作等作如下规定,请用户们仔细阅读,并严格按此规定执行:一:注册账号
1、用户注册帐号如有以下情况的,将对其用户账号进行删除或禁止该用户在本网站的一切活动:
(1)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真实姓名或音近名称注册的;
(2)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的;
(3)以不文明、不健康,或恶意人身攻击、违反社会公德、令常人反感的词语注册的;
(4)以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注册的。
2、用户账号注册时需慎重填写用户名,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将不予再次修改。
3、用户有义务保证其账号及密码的安全,且用户应对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用户账号于注册日起一年内未再登录过,将对其账号进行回收处理。
二:头像、主页背景和签名
1、用户头像、主页背景及签名如有以下情况的,将对其用户账号进行删除或禁止该用户在本网站的一切活动:
(1)使用和篡改受国家法规保护的图案(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国徽、国旗、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形象、国家机构标识等);
(2)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真实姓名或音近名称的内容;
(3)涉嫌色情、赌博、毒品、血腥、暴力、反动等内容;
(4)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
2、用户头像、主页背景及签名如有以下情况的,将对其用户头像、主页背景、签名进行修改、屏蔽、删除,对该用户予以警告或禁言:
(1)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恶意人身攻击、违反社会公德、令常人反感的内容;
(2)未经第三方权利人或机构许可,使用其个人信息或机构信息内容;
(3)未经本网站许可的电话号(手机号)、QQ号(群号)、微信号(群号)、微信公众号、外网网址链接、二维码、广告等内容;
(4)未经授权,使用含有“安康100”的文字或图形内容。
三:信息发布
1、所有用户不得在本网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将对其内容进行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对其用户进行警告、禁言或禁止访问的处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用户发表或上传的所有信息,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否则,一经权利人提出异议并提供书面通知和有效的证明资料后,将立即删除该信息,且不予自动恢复(除非您能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您并没有侵害相关权利人利益)。
3、发布信息请根据您的内容类型、性质发布到相应的栏目,如出现内容不符合栏目规则,管理人员将根据其类型、性质将其移动到对应栏目,并给予警告。
4、禁止重复发布相同/相近/相似信息,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公告的,请私信通知管理人员,在审核符合公告要求后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级别的置顶操作,如有违规,将进行删除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禁言或禁止访问。
5、在发布信息时(特别是求助类),不允许使用过短标题或无法预知内容的标题。
6、出于用户浏览时的安全考虑,如有图片/附件,请使用上传的形式发布,勿使用外站链接方式。
7、未经他人允许,严禁发布或暗示他人隐私信息,首次违规将至少禁言三个月,第二次违规者将永久禁止访问,情节严重者将直接永久禁止访问。
8、发布主题或在评论中宣扬其他网站并带有拉拢用户或挑起网站间争斗和纠纷的行为,将被永久禁止访问。
四:文明守则
1、发布、回复、评论或私信对其他用户指名或不指名辱骂、嘲讽、人身攻击的,经举报或被管理人员发现,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2、通过发布、回复、评论或私信故意挑衅、挑起争吵和挑拨用户关系,引起用户相互攻击的,引发者、参与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用户受到人身攻击请勿进行回击,应当在客服中心版块举报或者通过私信告知管理人员处理。
4、用户受到攻击之后回击对方的,同样视为人身攻击,依照上述条款处理。
5、对于事件、人物的评论应客观、理性,无论何种原因都首先应当冷静处理,并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解决问题。
6、如对网站或者管理团队有建议或者意见可到客服中心版块、客服助手或联系管理人员提交问题,不经上述途径而恶意辱骂、诽谤网站或管理人员者将予以永久禁言至永久禁止访问的处罚。
7、阻挠、扰乱、威胁管理人员执行处罚,恶意影响制度公正,将按照参与者情节恶劣程度予以禁言至永久禁止访问处罚。
8、对于可能存在的上述规定无法约束的不良影响,管理人员可根据情节恶劣程度进行处理。
五:举报、申诉、投诉流程
1、用户在网站内任何页面看到有违此管理规定的主题、评论及用户名、头像、签名等,均有权对其进行举报,管理人员将于1~3个工作日内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理,并奖励举报用户。
2、用户在受到管理人员扣分、屏蔽、删除、禁言,禁访等相关处罚操作后,对操作有异议的,在收到处罚通知消息后,7天内有权利进行申诉。申诉方式为在客服中心版块发帖提交申诉,或通过APP客服助手进行申诉。管理人员接到用户申诉后将于1~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合核实、予以解决,并解释说明。
3、用户如果认为管理人员的处理结果存在不公正、不合理的情况,可将事情经过及相关管理人员账号发送邮件到管理组邮箱(ankang100@vip.qq.com)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站方管理组将对用户所投诉的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调查,被投诉管理人员如确有不公正、不合理行为的,将对其进行处罚。
六:附则
1、本条例未涉及到的与本网站有关的问题请参考本网站其他有关规定。
2、本条例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安康100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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